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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俱乐部在预防韩国社会问题方面的作用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24-02-02点击:
        最近几年,韩国社会发生多起无差别行凶恶性案件,这一社会问题的成因之一是“归属感的缺失”。对此,韩国大桥咨询公司林浩延撰文,探讨借助体育的价值和体育俱乐部的特点,助力公众构筑健康的身心状态,以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
 
        多项研究结果已经充分证明,参与体育运动可提高民众健康水平,从而有效降低国家和民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然而,关于运用体育来预防未来可能会发生的社会问题所能产生的节约社会成本的效果,目前尚未进行足够的研究。
 
        社会问题的主要成因之一:归属感缺失
 
        “被社会孤立”是导致反社会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报道指出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残忍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大多是“独居型人口”。这类人群被社会孤立,缺乏与他人交流的机会,往往被封闭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最终,他们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反社会行为,以发泄对世界的愤怒。
 
        在过去,大家庭是常见的家庭形式,人们可以在家庭成员中感受到归属感,培养相互照顾、彼此谦让的内心。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由一对夫妇及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甚至都不再是家庭形式的主流。独生子女家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甚至出现了很多单人户家庭。这导致人们越来越难以感受到归属感。
 
        因此,可以说滋生社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环境变化导致的个人“归属感缺失”。显然,需要有一个地方使人感受到这种归属感。
 
        体育的价值和体育俱乐部的工具性价值
 
        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4年的演讲中说道:“体育是世界语言,它能够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经济地位的人们团结在一起。”这种团结的力量在韩国也有着深刻的体现:通过举办各种大型体育活动,全体国民紧密团结在一起。同时,参与各种体育活动也被视为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体育具有预防归属感缺失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工具性价值。
 
        为了充分发挥体育的这一价值,我们应当创造更多的机会,促使人们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为此,韩国正在努力构建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例如,韩国颁布实施《体育俱乐部法》,旨在将各种现有的体育活动组织整合到一个名为“体育俱乐部”的系统之中,对其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扶持。这一举措为我们构建以体育俱乐部为中心的韩国体育生态系统创造了有利的环境。通过有效地利用这一制度基础,我们将能够培育出更多能够聚集大众的体育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的特点:开放性和归属感
        兴趣小组与体育俱乐部的区别
 
        在过去的韩国,人们一般通过兴趣小组来开展体育活动。然而,兴趣小组存在明显的先天局限性,其中最显著的当属其“封闭性”。大部分兴趣小组最初都是由同一项目的水平相当的熟人聚集形成的。因此,对于那些新手,或者没有熟人的人来说,想要加入业已形成的兴趣小组将面临很大的困难。
 
        与兴趣小组相比,体育俱乐部更具“开放性”。在体育俱乐部,会员的运动水平或者是否有熟人并不重要。根据体育俱乐部的运营规定,只要愿意参加运动,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加入,只需交纳一定的会费,就可以参与自己喜欢的体育活动。这一特征使得体育俱乐部可以克服兴趣小组所具有的封闭性,成为一种可供众人共同参与的手段。
 
        体育中心和体育俱乐部的区别
 
        除兴趣小组外,体育中心(例如国民体育中心等)也是为市民提供体育服务的主体之一。与兴趣小组不同,体育中心开放性强,任何人只需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参加培训或参与多个体育项目的活动。然而,对于注册会员而言,体育中心只是付费后可按个人意愿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所能带来的归属感仅限于此。部分会员在活动过程中可能会感受到一起运动的小组所带来的归属感,但这是对该小组,而非对体育中心产生的归属感。
 
        相对而言,体育俱乐部在构建会员的归属感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各种类型的体育俱乐部的构建过程中,“以会员为中心的决策结构”的概念被反复强调。公共体育俱乐部属于非营利法人,其最高决策机构是由会员代表组成的大会。这种结构有助于会员产生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此外,体育俱乐部还需开展活动,以加强会员间的交流。这是因为为促进体育俱乐部的发展,需要强化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因此,在会员的归属感方面,体育中心和体育俱乐部存在明显的差异。体育俱乐部的这一特点使其成为提升社会成员归属感的有效工具。
 
        培育多个小型体育俱乐部
 
        在《体育俱乐部法》的框架下,体育俱乐部的定位应不同于以往。若要通过体育俱乐部来探讨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问题,首要的是扩大体育俱乐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大众的广泛参与。虽然设立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大型体育俱乐部有其重要性,但其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未来我们应该集中精力去做的重点工作是建立大量小型体育俱乐部。
 
        创造与地区体育团体的协同效应
 
        为了推动体育俱乐部的发展,需要与地区体育团体进行合作。据韩国《体育俱乐部法》第6条规定,如果体育俱乐部在地方政府注册,那么根据该法第8条规定,这些俱乐部将自动成为体育团体(地方体育会和竞技团体)的会员。虽然目前韩国只有大约348个注册体育俱乐部(截至2023年4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注册体育俱乐部的数量有望逐步增加。这将使得对其实施管理和扶持的体育团体所扮演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地方体育会应为体育俱乐部提供各种扶持项目和培训,竞技团体则应该为体育俱乐部开展不同项目的比赛和联赛创造条件。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体育俱乐部可能被体育团体视为相似的体育服务的提供者甚至是竞争对手,或是不得不依法为其提供相关支持的“包袱”,但当我们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就能看到体育俱乐部也将给体育团体带来巨大的积极影响。
 
        回顾2019至2020年,经过对《国民体育振兴法》的两次修改,地方体育会开始自行选举会长,并作为独立法人开展工作。然而,在地方体育会依然从地方政府获得70%以上预算的情况下,我们仍需强调地方体育会在振兴地方体育活动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如果某个在地方体育会注册的体育俱乐部的会员数量达到数千乃至数万名,那么地方政府对地方体育会的扶持也将变得更为重要。这将有助于确保地方体育会和体育俱乐部的顺利运作。此外,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活跃的体育俱乐部能够提升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归属感。这将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如构建健康社会、预防社会问题以及减少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
 
        将体育俱乐部作为工具来预防社会问题并非万能良药,但这种努力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让更多的人参与体育活动或加入体育俱乐部至关重要。无论是为了提高健康水平,还是为了预防社会问题,我们都需要共同努力,将体育作为一种工具来加以利用。
 
        (朴艺华   译自韩国体育政策科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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