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馆风险管理标准》(团标)调研工作第一站 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游泳馆展开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19-06-13点击:
2月25日,由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场馆事业专家工作委员会与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风险管理分会联合发起的《游泳场馆风险管理标准》(团标)调研工作第一站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游泳馆展开。
受邀出席本次调研工作的专家有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人会风险管理分会秘书长兼专家组执行组长闫存岩博士;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风险管理分会专家、博士研究生张颖霞;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科技标准部主任张小晶、项目经理李环宇;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东游泳馆馆长李慧、副馆长陈发忠;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发展处副处长颜文婷;国家游泳中心场馆运行部国际赛事主管、游泳俱乐部客服部经理张焘;水处理及新风系统领域专家、戴思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丽晶;照明及电力运行领域专家、上海赛倍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李伟;游泳馆智能化管理领域专家、无锡棱光智慧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包玉珍;防溺水领域专家、江苏昭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史建春。
专家工作组在训练局办公室主任孙晓平,场馆处处长贾凯,游泳馆馆长齐勇的陪同下对游泳馆进行了调研。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游泳馆既承担国家队运动员训练保障任务,又兼顾着对外开放的职能。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充分保证国家队训练实现为国增光的基础上,又做到了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通过最大限度的对外开放,为健身人群提供优质便捷的健身场所。
本次调研工作包括现场调研和专家研讨两部分。专家组通过运动员流线、全民健身流线以及设备管理流线进行专项现场调研。训练局孙晓晔副局长出席了现场调研后的专家研讨会。他指出,训练局作为《游泳场馆风险管理标准》的起草单位,对本次调研工作高度重视。希望各位专家对训练局游泳馆的运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出风险点,完善应对机制,提升管理运营水平。为做好东京奥运会的运动员备战工作服务,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服务,为祖国七十周年华诞献礼!
与会专家从游泳馆硬件、软件和人群管理三个层面进行了全面论证。专家组在总结时提出《游泳场馆风险管理标准》研究成果应同时具备前瞻性、兼容性和可应用性。
《游泳场馆风险管理标准》调研工作将陆续展开,截止目前已经申报的起草单位和调研取样场馆如下:
发起单位:
1、汕头市海逸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2、安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风险管理分会
4、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场馆事业专家工作委员会
5、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6、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7、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
8、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9、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10、长春市体育局
11、亳州市体育局
12、福建省体育用品服务中心
13、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14、山东省体育局
15、河南省体育局
16、新乡市体育局
17、湖北省体育局
18、青海省体育局
19、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21、戴思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2、上海赛倍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3、无锡棱光智慧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24、江苏昭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调研采样示范场馆:
1、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游泳馆
2、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东游泳馆
3、国家游泳中心
4、呼和浩特兄妹游泳香格里馆
5、长春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
6、亳州市体育馆游泳馆
7、福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
8、山东省体育中心游泳馆
9、河南省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
10、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游泳馆
11、洪山体育中心英东游泳跳水馆
12、汕头市君华海逸酒店游泳池
13、汕头市海逸汇景健身中心游泳池
14、青海体育中心游泳馆
15、宁夏亲水体育中心游泳馆
16、乌鲁木齐铁路游泳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