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款耐克篮球鞋,在国外销售的双气垫到国内变成了单气垫,耐克为自己的“双重标准”支付了487万元的罚款北京市工商局近日首次对外披露上述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这也是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
参与“经济参考微话题”的博友们纷纷表示,支持监管部门的处 罚 措 施 。有 博 友 指 出 ,除 了 耐克,不少国际品牌都在中国市场搞“双重标准”。根治洋品牌管理“南橘北枳”的坏毛病,关键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法制和填补国内标准“洼地”。
处罚耐克“大快人心”
博友们纷纷指出,这不是耐克公司第一次搞“双重标准”。
“耐克太过分!”博友“肖飒律师狮姐”指出“以前发现过类似情况。同事在美国买回的耐克系列与国内同款耐克鞋,鞋底明显不同。为何要差别待遇,歧视咱们?”博友“恰恰的舞步”也表示,“难怪我女儿说(在国外)买的耐克鞋舒服多了,还以为是心理作用。”
洋品牌在中国搞“双重标准”更是屡见不鲜。
博友“罗莱波”斥责道,“日本货、美国货……实行双重标准的洋品牌不仅是耐克。俺国遭洋品牌"狗眼看人低"久矣多矣。食品、服装、汽车、电子产品,众多洋品牌企业从产品质量到技术标准,从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早被发现搞"双重标准",即对本国或欧美优、高、快,对中国则劣、低、慢。”
被洋品牌歧视对待已久的中国网民不禁为这张迟来的罚单叫好。用博友“日月星辰-辰”的话说,工商部门做了件“大快人心”的事儿。博友“梁晓光”表示“支持北京工商部门针对耐克搞"双重标准"进行处罚,打击这些洋品牌歧视中国人的嚣张气焰。”
更有不少博友鼓励监管部门再接再厉。博友“地中海波斯猫”认为,对耐克公司罚得太轻,不足以让他们铭记且警示别的商家,别把中国人都当冤大头。博友“有个大叔的名字叫唯一”指出,搞双重标准的洋品牌多着呢,一个个都要罚,让它们长点记性。
宽松监管惯出恶习
“导致双重标准的根源是什么?”博友“墨镜晨露”问。许多博友在为重罚叫好之余,也在思考究竟是谁惯出了国际品牌搞“双重标准”的坏毛病。
部分国内消费者的“崇洋”消费观或许是原因之一。博友“过眼云烟yjrLO V E”评论称,“都喜欢去追别人的牌子,没成想,被人一直欺骗着,看来,我们真的该好好审视自己的消费观了。”博友“莲”建议,消费者应学会审视国外品牌,学会正确的消费观。
国内标准滞后是另一只推手。“我们的相关标准不健全或低于他国。”博友“差口气”强调“人都是需要约束的。”
更多博友则认为,国内宽松的监管环境催生跨国公司内外有别恶习。
认证资料显示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的新浪微博用户“王永”写道,“为什么跨国公司一到中国就"变质",动辄在商品、产品质量和生产上搞双重标准?首先,行政监管力度太弱,基本上民不举官不究。其次,违法成本过低。我们的很多处罚只有欧美的几十分之一,算是毛毛雨。第三,是消费者纵容。欧美人如发现问题,马上封杀,说到做到。”
多管齐下根治“双重标准”
如何杜绝跨国公司“双重标准”?博友“风雪狼独行”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政府作为,告诉跨国公司中国法律有多严。另一方面要推进民众监督,自主维权。
加强政府作为,关键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法制和填补国内标准“洼地”。博友“二人月月鸟”建议,要尽快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以完备且严苛的制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要与时俱进,防止因为存在标准“洼地”而给部分不良企业可乘之机。有关部门在执法时也应杜绝双重标准现象,不能选择性执法,无论是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只要违法违规就要依法惩戒。
推进民众监督则需加强国内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打通维权渠道。博友“潇湘源人”表示,国人要懂得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并支持消费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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