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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评估及认证标准》,江苏体育局认证43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建成10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21-07-06点击:
        编者按:江苏为国内首个制定评定标准、公布体育综合体名单的省份。至2020年底,已分三批认证了共43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建成10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营创新、服务领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网络体系。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给予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体育服务综合体惠民项目予以扶持。对以体育服务综合体设施为载体开设的健身俱乐部,纳入省级健身俱乐部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经省体育局认证为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场馆,优先列为江苏省体育消费券定点服务场所。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类投资基金投资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体育服务综合体运营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鼓励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优惠服务。与有关部门沟通,完善与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有关的土地、规划等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场馆的税收以及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发展成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产业特色鲜明的体育消费集聚区,根据省体育局《关于加快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苏体经〔2017〕6号)要求,经各地申报、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江苏省第三批体育服务综合体认定名单公布,共计16家,其中体育中心型4家、全民健身中心型6家、商业中心内嵌型4家、其他型2家。
 
        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在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已分三批成功认证了共43个体育服务综合体,总数位居全国第一,推动我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
 


 
        2017年,江苏省发布《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评估及认证标准》。标准从场地设施、运动项目、体育服务、配套功能四大方面10个细分项目上对江苏省体育服务综合体进行了界定。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加快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苏体经〔2017〕6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广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6号)精神,加快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的重要意义
 
        体育服务综合体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以体育大中型设施为基础,坚持存量资源功能拓展延伸和增量资源业态融合,突出体育服务的主要功能,融健康、旅游、文化、休闲、商贸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业态融合互动、功能复合多元、运行高效集约的体育产业聚集区和城市功能区。
 
        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出现了一批较为成熟的体育服务综合体运作模式,国内也出现了一些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雏形,在丰富体育产品供给、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完善提升城市功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是创新体育发展模式、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途径。当前,江苏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已超过60%。发展以体育休闲服务为主题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有利于创新体育发展模式,完善以人为本的城市功能,推动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有力促进健康江苏建设。
 
        (二)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是丰富体育产品供给、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日益增长,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依然是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通过新建或完善现有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服务高度集中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对于推动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体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是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重要抓手。体育场馆设施是发展体育产业、开展体育消费的重要物质基础。以场馆等体育设施为载体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拓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互动,全面提升我省体育产业和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引领时尚体育消费。
 
        (四)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是盘活存量体育设施、提高体育设施运营效能的重要方式。通过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改革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提升体育场馆设施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运营效能的运营模式和业态布局,对于盘活我省存量体育场馆设施,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和服务能力,破解大型体育场馆设施运营难题具有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的总体要求
 
        (五)指导思想。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合理利用社会资本、优化发展布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运营服务,在全省建设一批设施基础好、运营模式新、服务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和健身休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建设体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六)主要特征
 
        ——场馆资源集约性。
 
        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新建业态融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同时,鼓励充分利用现有体育场馆设施和城市空间,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设施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
 
        ——资金来源多元性。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通过多种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和运营,更好地发挥体育服务功能,促进体育消费。
 
        ——运营模式商业性。
 
        坚持创新运营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体育服务综合体多种运营方式,建立商业模式,转变消费方式,提升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社会化运营水平,激发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活力。
 
        ——业态发展融合性。
 
        坚持以体育本体产业为主,积极拓展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推动资本、信息、人才集聚,打造业态融合、功能聚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服务内容公共性。
 
        坚持适应群众消费新需求,突出体育服务主体内容,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消费环境,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
 
        (七)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成40个左右体育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建成10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根据,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营创新、服务领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网络体系。
 
        三、强化规划引领,加快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
 
        (八)统筹发展布局。
 
        加强对全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的统筹规划,分类建设与各层级城市规模和功能作用相协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形成分级分类、形态多元、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省级要以满足中心城市及功能片区发展需求为目标,以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南京奥体中心等体育场馆设施为依托,加快建成集聚效应强、服务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的体育服务综合体。设区市和县(市、区)要立足城市定位,依托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以及县级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建设一批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配套功能强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或利用具备条件的房产设施(空间)建设特色体育服务综合体。引导发展体育主题公园、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验等特色体育服务综合体。
 
        (九)明确建设标准。
 
        编制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标准,加强对全省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技术指导服务。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职业体育水平、周边体育设施状况及群众体育行为特点,统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均衡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公益性与产业性的有机统一,均衡设置运动项目,完善体育服务内容,优化综合配套功能。依托市、县(市、区)现有体育中心、单体性全民健身中心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的,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规划运动项目、体育服务内容和配套功能。
 
        (十)有序开展建设。
 
        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基础、城市发展需要、消费水平、设施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明确总体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路径,有序开展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新建体育服务综合体要科学选址、加强规划论证,明确功能定位、建设规模、项目设置、业态类型、配套功能、商业模式和管理体系。利用存量体育场馆或其他设施改建体育服务综合体,要完善规划和功能设计,合理开展适用性改造,提升场馆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功能。将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保、信息等技术引入体育服务综合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提高体育服务综合体集约化水平。
 
        四、创新运营管理,提高体育服务综合体服务水平
 
        (十一)优化运营模式。加快建立适合体育服务综合体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发挥体育服务综合体效能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体育服务综合体投资、建设和运营。借鉴商业服务综合体开发运作成功经验,支持经济实力强、运作水平高、开发经验足的商业服务综合体开发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建设运营体育服务综合体项目。积极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和支持管理规范、效益良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升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运营水平。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体育服务综合体要突出体育服务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各地有关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等规定,积极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质监测、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适应群众消费新需求,引进和开发趣味性、体验性强的时尚健身消费项目,拓展与健身、竞赛、培训等功能相适应的文化、休闲、商业、会展等服务,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消费产品和服务。体育服务综合体要制定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标准,健全安全、合同、资产等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有序运营。
 
        (十三)提高运营效能。体育服务综合体要统筹规划业态结构、服务项目和商业模式,合理选择入驻企业,提高持续经营能力。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引进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型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体育服务,切实加强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广区域内消费一卡通,实现商户联合营销,提高整体运营水平。引导体育服务综合体构建内容服务商体系,探索实行体育游乐、安全教育、素质培养、用品销售等标准化服务供给,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生态链。
 
        五、推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体育服务综合体功能
 
        (十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支持体育服务综合体面向
 
        市场,协调公共体育服务功能和商业服务功能,完善配套服务,优化消费环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引导体育服务综合体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体育本体产业,积极拓展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会展、建筑等融合发展的新兴产业,带动体育及相关服务业围绕体育服务综合体集群发展、集聚发展,培育体育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引导运营水平高、品牌影响大的健身服务企业入驻体育服务综合体,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区域内设立大型超市和品牌连锁店,鼓励体育及相关企业入驻发展总部经济,增强体育服务综合体的辐射带动功能。
 
        (十五)促进城市功能提升。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统筹规划、同步推进,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文化内涵,使体育服务综合体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城市经济相融合,与城市文化相协调。发挥体育服务综合体有机融入、高效承载、合理完善城市功能的作用,完善居住、商业、旅游、娱乐、餐饮、停车等功能,促进体育服务综合体与周边区域功能互补、互动发展,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十六)促进发展环境优化。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搭建区域内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业孵化、投资融资、信息咨询、行业交流、人才培训等服务,为区域内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针对体育服务综合体建筑体量大、物业类型多的特点,创新监管方式,维护经营秩序,为体育服务综合体正常运营创造良好环境。指导督促体育服务综合体运营单位加强对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塑造环境美、服务优、信誉好的形象,促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加大保障力度,形成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合力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加快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纳入体育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发挥省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共同推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各地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发展计划,统筹规划建设,抓紧实施推进。要强化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跟踪监测与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全省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报告、发展指数和投资指南。
 
        (十八)开展典型培育。加强规划引导、分类指导和典型培育,在“十三五”前3年,每个设区市建设2–3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带动在全省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各地要制定本地区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计划,做好对辖区内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工作跟踪和经验总结。省体育局将对体育服务综合体进行认证,适时召开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现场会,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十九)完善政策支持。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给予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体育服务综合体惠民项目予以扶持。对以体育服务综合体设施为载体开设的健身俱乐部,纳入省级健身俱乐部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经省体育局认证为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场馆,优先列为江苏省体育消费券定点服务场所。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类投资基金投资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体育服务综合体运营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鼓励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优惠服务。与有关部门沟通,完善与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有关的土地、规划等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场馆的税收以及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
 
        (二十)强化人才支撑。顺应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对人才的新需求,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等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体育服务综合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培育一批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畅通体育服务综合体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注重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和领军人才。充分发挥体育产业智库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体育服务综合体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
 
江苏省体育局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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