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江苏省体育局印发《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在体育产业方面,到2025年,江苏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7200亿元,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70%。新增3至5家体育类上市公司,创建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动态评定100个以上体育产业基地,新增6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培育一批体育产业特色鲜明、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体育休闲方向特色小镇。
多年来,江苏在我国一直堪称全面发展、强者恒强的体育强省。无论是竞技体育还是全民健身抑或体育产业,江苏均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就,对很多兄弟省份的体育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竞技体育方面,江苏省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多达21家,其中女排、女足、男足均在“十三五”时期获得过联赛冠军。江苏省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联办共建6个夏季项目国家队和4个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江苏健儿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3金2银3铜,在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上获得15金14银12铜,在2021年陕西全运会上获得35金26银45铜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在第2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江苏共获得130金85银98铜,奖牌数和金牌数分别列全国第一、第二;在第13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上,共获得40金40银39铜,成绩列全国第三。
全民健身方面,江苏全省目前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达3.15平方米,可以作为对比的是,2020年底,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2平方米,到2025年的目标也不过是2.6平方米。“十三五”时期,江苏已建成体育公园1016个,而可以做对比的是,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建或改扩建的体育公园数量将达到1000个左右。
江苏在“十三五时期”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有规模的赛事活动共计63826项次,参与总人数2510万余人次,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0.3%。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覆盖,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3.1%。
体育产业方面,江苏省目前拥有28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102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4个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3个体育类省级特色小镇。认定三批43家体育服务综合体。南京、苏州、常州成功入选首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江苏体育产业总规模从2016年的3154.0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881.8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7%。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1641.79亿元,占全省GDP的1.60%。
“十三五”时期,江苏举办国际性赛事366场以及全国性赛事578场,办赛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即便如此,江苏省认为,自身的体育产业结构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缺少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和高端体育品牌。
在“十三五”时期体育成绩斐然的基础之上,《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描绘了更加宏大的发展前景。比如,在全民健身方面,到2025年,江苏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增至3.6平方米(而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到2025年的目标为2.6平方米)。而在竞技体育领域,除了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的竞技成绩目标外,江苏是国内为数不多喊出要全面振兴“三大球”的省份。《规划》13处提及“三大球”,对于“三大球”进行了大篇幅的规划部署,并提出后续会专门出台江苏篮球、足球、排球发展行动计划。遍观各省十四五体育规划,江苏对于“三大球”的重视程度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当然,体育大生意重点关注的是《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江苏“十四五”时期在体育产业方面的发展目标和相关举措。以下为江苏“《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涉及到体育产业的相关要点:
七大赛道推动“体育+”融合,重点实施体育品牌培育工程
《规划》在部署江苏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对七个具体的细分体育产业领域进行了重点规划,其中重中之重就是实施体育品牌培育工程,决心打造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体育企业、独角兽体育企业和体育类上市公司,支持体育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端自主体育品牌,打造体育装备、场馆服务、体育赛事、健身连锁等优质品牌集群,鼓励支持体育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江苏在“十四五”时期重点鼓励发展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康复、中介服务等服务品牌,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文化内涵的赛事活动品牌以及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汽摩等时尚运动项目品牌,拓展体教、体卫、体旅等融合发展品牌。
(一)促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推动体育全产业链发展。推动体育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培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运营、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业重点产业链,推动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汽摩和电子竞技等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发展。
打造体育制造业强链,深入推进体育智能制造,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鼓励产业链龙头体育企业拓展设计、研发、品牌等价值链高端环节,推动体育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抓住产业融合升级的机遇,培育一批“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项目,拓展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新型体育服务业态,提升体育产业数字化水平。扶持体育中介咨询、创意营销、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领域发展。
(二)激发体育市场新动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体育企业、独角兽体育企业和体育类上市公司,支持体育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端自主体育品牌,打造体育装备、场馆服务、体育赛事、健身连锁等优质品牌集群,鼓励支持体育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制定加强体育标准化工作意见,完善体育装备、运动水平、场馆服务、赛事活动、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等领域标准规范,鼓励龙头体育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体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
贯彻《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合作成果;抓住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引导体育企业深耕国内市场,促进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流动,实现体育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鼓励体育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体育服务贸易规模。
专栏:体育品牌培育工程
实施江苏体育品牌战略,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撬动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江苏体育品牌企业和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鼓励发展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康复、中介服务等服务品牌,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文化内涵的赛事活动品牌以及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击剑、马术、汽摩等时尚运动项目品牌,拓展体教、体卫、体旅等融合发展品牌。
强化体育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品牌意识,强化创新能力,提升品牌形象。鼓励发展一批体育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品牌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体育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展会活动,加大对重点体育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江苏体育品牌知名度。
(三)开展体育消费试点。支持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培育一批以县(市、区)为主体的省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单位,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创新体育消费供给,培育定制、体验、智能、时尚、场景等体育消费新热点,发展在线健身、线上培训、线上赛事等新业态。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寻求场馆公益性和市场化的有效平衡点。鼓励利用商业综合体、老旧工业厂区等,打造综合性健身休闲与消费体验中心。
完善体育消费券发行方式,推动体育消费支付产品创新,鼓励体育金融消费品开发。激发县域体育消费潜力,活跃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拓展夜间体育消费,鼓励开展线上销售、体育大卖场、体育嘉年华等体育消费主题活动。编制江苏体育旅游地图,举办江苏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
(四)大力发展竞赛表演产业。积极申办承办国际重大赛事,办好2022年世界跆拳道锦标赛、2022年世界田联半程马拉松锦标赛、2023年世界羽联苏迪曼杯羽毛球赛、2023年世界田联室内田径锦标赛和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等国际重大赛事。
着力发展高端精品赛事,培育超过10项国际体育精品赛事,打造“赛事江苏”体育品牌和10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拓展“一带一路”“大运河”“长三角”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实现各设区市特色品牌赛事全覆盖。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竞赛表演骨干企业和专业体育赛事运营商,构建赛事策划、开发、运营、服务、营销和推广全产业链,建立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特许商品开发、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运作体系。
加强竞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裁判员管理改革,建立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风险评估评价和检查督查制度,加强赛事安全防范,提升体育赛事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全省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健康发展。
(五)建设高质量载体平台。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单位)申报创建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拓展一批规模效益明显、支撑作用强的高质量创新载体。坚持标准引领,强化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引导推动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园区(功能区)等各类载体提升功能、拓展业态、升级发展。
培育一批体育产业特色鲜明、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体育休闲方向特色小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高水平办好江苏体育产业大会、常州国际运动康复大会,支持办好淮河生态经济带体育产业论坛,创办江苏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
(六)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络机制,开展服务体育企业专项行动,强化体育产业资源要素共建共享,提升体育服务贴近度。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体育赛事活动等各类专项资金,推动资金更多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更高乘数效应的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加强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强化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制度。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与消费调查制度,定期发布体育产业发展报告。支持体育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七)推进责任体育彩票建设。持续推进负责任、可信赖、健康持续发展的公益彩票建设,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全面落实责任彩票建设工作要求,推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责任彩票四级认证。深化品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体彩品牌公益公信形象。加强产品统筹,不断巩固基础游戏的市场地位,推动产品结构优化。推进多类型渠道协同发展,持续提高实体渠道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益金在支持体育事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大领域改革为体育产业护航:重点发展三大球和数字体育
江苏在体育改革方面向来都敢为天下先,此番在《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想要激发体育发展活力,就必须持深化改革创新,破除思维惯性和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在体育领域的应用。《规划》重点部署了六大改革举措,其中不乏社会体育俱乐部促进计划、振兴发展“三大球”运动、加快数字体育和智慧体育建设、深化体卫融合等建设性提法,而这些提法在地方省份体育规划中并不多见。
(一)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脱钩改革,完善脱钩后体育社团党建管理体制,把党的工作融入体育社团运行与发展,确保体育社团正确发展方向,实现省属体育社团党组织全覆盖。指导体育社团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使其成为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不断增强依法治理能力,符合参评条件的省属体育社团5A级占比达30%。
做大做强各级体育总会,促进并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市县覆盖延伸,鼓励乡镇(街道)建立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联办高水平运动队,承接体育赛事、培训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逐步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发展格局。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发挥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传播体育正能量,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好省发展体育基金会作用,推动体育公益事业发展。
(二)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市场、社会职能边界,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健全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有机统一的协调发展机制。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目录和标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体育发展,积极发展多元主体投资运营的体育服务供给和混合所有制体育经济。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结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鼓励政府投资的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运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健全多元化赛事举办和运营模式,发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导向和撬动作用,大力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赛事,支持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不断丰富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联合办队、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改革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交流和参赛选拔机制,完善赛事成绩奖励政策。
专栏:社会体育俱乐部促进计划
针对当前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引导社会体育俱乐部注重社会效益、强化社会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水平,重点发展以培养运动兴趣和技能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联办高水平运动队,扶持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培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不断健全俱乐部赛事活动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推动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社会体育俱乐部在满足群众多元化体育服务需求、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消费拉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促进行业融合发展。深化体卫融合,健全全民健身促进“健康中国”“健康江苏”建设制度性举措,制定运动促进健康机构、体育运动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建立省运动处方库和体卫融合专家库,加快体卫融合专业队伍培养,开展省级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试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组织以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康复康养机构等资源整合运用,加快构建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
深化体教融合,突出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和全面发展、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一体化、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业余训练布局、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升学等重点难点,细化政策举措,健全制度机制。深化体旅融合,培育一批复合型、特色化体育旅游产品,扶持发展专业体育旅游经营机构,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目的地、示范基地、精品赛事和精品线路,扩大体育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
推动体育与科技、公安等行业互动融合,打破政策壁垒,开放共享资源,发挥叠加效应,促进体育治理与业态结构提质增效,构建“体育+”、“+体育”的融合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县级体育部门整合后的机构优势和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县级体育工作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推广典型经验成果。
(四)推动开放竞争办队。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制度优势,围绕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度资源,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立开放多元的竞技体育办队模式和人才培养格局。进一步拓宽办队渠道,丰富办队形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高校、企业、协会、俱乐部以及其他市场主体联办共建国家队和省优秀运动队,支持苏北和苏中地区联办共建运动队。
创新激励保障措施,推进体育系统内同队不同组别、同项不同队伍之间以及政府力量办队与社会力量办队开展竞争,对人员编制、经费投入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办队机制,不断提升办队质量效益。
制定出台参加综合性运动会与社会体育机构联办参赛队伍实施办法,鼓励社会体育机构参与省优秀运动队组队并承担备战参赛任务。推动建立以体校和学校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民办体育培训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修订完善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招录办法。
(五)振兴发展“三大球”运动。出台江苏篮球、足球、排球发展行动计划,提高“三大球”训练科学化水平,职业俱乐部参加“三大球”国内顶级联赛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构建体育系统、职业俱乐部、校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三大球”人才培养与选拔机制,夯实人才储备基础,加强尖子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地方、高校、俱乐部和社会力量联办共建“三大球”专业队,支持“三大球”职业俱乐部发展,积极探索专业训练和职业体育融合发展方式,提高“三大球”发展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加强“三大球”项目文化建设,开展“三大球”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推动“三大球”项目普及和提高。深入贯彻《江苏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发展。
(六)加快数字体育、智慧体育建设。围绕数字强省、智慧江苏建设及“互联网+”行动目标,以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的运用为导向,加强体育信息化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体育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发展,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政务管理等五个领域的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努力构建服务上普惠化、便捷化,管理上高效化、协同化,技术上数字化、共享化的体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
加快制定体育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推动体育数据资源在省级的汇聚,推动数据资源的安全有序开放,实现体育信息资源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的目标,提升体育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建设融合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数字体育平台,培育数字体育经济,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水平,助力竞技体育发展,促进体育治理现代化。
专栏:数字体育建设工程
推进体育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体育智慧场馆出入规则、平台展示规范、训练场地设施管理规范等智能化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省市联动、衔接畅通的体育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群众体育、从业人员、运动训练、竞赛管理等专业数据库。实施公共体育信息化工程,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提供健康指导、设施管理、赛事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等智慧服务。
建设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系统,加快构建训科医教服数据中心,提升训练辅助和基地管理智慧化水平。建设在线教育服务系统、学生体质健康服务系统、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开展体教融合信息化应用。建设体育资源线上交易平台,支持不同市场主体应用多种载体联合各类新型技术手段,打造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推动智慧体育场馆建设,集场馆预定、票务管理、资金结算、线上交易、电子监管等功能为一体,提高安全指数和便利水平。
(注:《江苏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详见江苏省体育局官网)
来源:体育大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