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设立后,捐助人可随时进行捐赠,相应公益资金支付到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开设的专项基金账户,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与捐赠人签署《捐助协议》并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捐赠人的公益荣誉
1、捐赠人获颁《公益捐赠单位荣誉证书》或《公益捐赠个人荣誉证书》;
2、由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向捐助个人及企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以减免相应税收;
3、在联合会官网、官微公益专栏发布捐赠人的公益事迹;在公益类媒体为捐赠人做公益宣传报道;
4、体博会举办期间向捐赠人设立公益展区及公益评选;
5、享有公益活动的策划和参与权益,及宣传推广荣誉;
6、享有公益捐赠资金及物品来源及用途的审议、监督荣誉;
7、享有基金授予的其他荣誉;
公益活动或捐赠请联系基金办公室:
公益热线:010-87108881-426
联系人:欧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