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智能健身器材评选活动细则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
二、支持单位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体联(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三、评选类别
(一)室外智能健身器材
(二)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
四、参选申报要求
2020年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参展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会员。
(三)申报单位在入围以后,按照组委会要求在体博会期间展示参选产品。
(四)室外智能健身器材类、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类评选的企业须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五)室外智能健身器材类参选产品为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研发、生产或新上市的智能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参选产品)。2019年及以前报名参加评选活动的产品,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六)参选产品体博会现场应联接智慧化健身平台使用。
(七)参选产品应当与报名资料中提交的详细说明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八)参选产品满足评选入围后,入围产品须带到体博会进行现场演示和复核。
(九)参选产品属于企业自主研发,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并注册或正在申请专利。
(十)入围企业须自备WIFI等网络设备,以便于体博会现场进行产品演示。
五、评选范围
(一)室外智能健身器材:单件多功能(2种功能以上)组合式智能室外健身器材,每种功能的智能部分可以对接智慧化健身平台。
(二)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适合居家场景下使用的跑步机,不含商用跑步机和走步机。
六、评选内容和产品要求
(一)室外智能健身器材评选内容:
1.单件多功能(2种功能以上)组合式智能室外健身器材,每种功能的智能部分可以对接智慧化健身平台。
2.智能化功能,具有数据采集、记录、传输、数据呈现等功能。
3.智慧化健身平台,具有数据分析和反馈,应用数据分析后提供增值服务等功能。
4.功能组合,运动功能丰富多样、有科学性和趣味性。
5.安全性,包括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结构设计安全。
6.产品销量。
详见《室外智能健身器材参选申报表》
(二)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评选内容:
1.适合居家场景下使用的跑步机。
2.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识别、数据通讯、运动数据感知、运行状态感知、运动指导、数据呈现等功能。
3.智能化功能,具有识别用户身份,感知、记录、传输数据、器材参数等功能。
4.安全性,包括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结构设计安全、电器安全、器材运行紧急停止安全等。远程控制调节器材运行时有安全提示和主动停止功能。
5.稳定运行,噪音较小,不宜倾翻。
6.辅助功能,多种训练模式,提升运动科学性和趣味性。
7.外观,设计精美、方便收纳,较传统产品有明显创新。
详见《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申报表》
(三)室外智能健身器材和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分别申报。
(四)室外智能健身器材应符合T/CSGF001-2018《二代室外健身器材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要求。
七、奖项设置
室外智能健身器材类金奖、银奖、铜奖。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类金奖、银奖、铜奖。
八、材料提交
填写申报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参选申请表”原件2份打印盖章,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二)提供参选产品照片或使用实例照片,同时提供标注尺寸的参选产品简图,并附150字以内产品简介。
(三)所有图片资料请同时提供彩色纸质版和电子版(jpg或tif格式,清晰度600dpi)。
(四)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效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检测检验报告、认证证书、专利证明等相关资料)。有专利的软件、产品、设施等提交专利证书。没有专利的,提交独立研发产品承诺书。
(五)参选产品功能和设计详细说明。
(六)室外智能健身器材类提供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产品“销售额证明”。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
(七)智慧化健身平台技术说明。可提供8月1日-9月28日期间的临时账号,用于组委会核实申请材料。
(八)可提供体博会现场参选产品配置资料及布局图。室内智能家用跑步机可提供使用功能视频。
(九)可提供参选产品实物照片及视频。
(十)签署《参选承诺书》。
请将上述材料寄到: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7号楼A座四层。
电子版发至: standard@sportshow.com.cn邮箱。
九、评选程序
(一)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参选单位向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齐相关材料。
(二)评选时间:2020年9月1日前。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参选资格。
(三)初评结果公示:2020年9月上旬在体博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2020年9月26日、27日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现场专家组复核。
十、评选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枫(13811966570)
联系电话:010-87108881-421
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7号楼A座 王枫(收)
邮箱:standard@sportshow.com.cn
附件:
注:参选单位应提供符合标准的,合格的、适应社会发展的产品参加评审。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
知识产权:指申报产品有关的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