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

教育部长回应“毒跑道事件”:要彻底刮骨疗毒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17-03-17点击:

  文/荀息

  3月12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正面回应了来自北京青年网的记者关于“毒跑道”的提问,直言校园用塑胶跑道出现问题存在着三大重要原因,教育部未来将针对这三方面,分别出台三大相应对策,以杜绝“毒跑道”这类“奇葩事儿”再度出现。

  有媒体表示,陈宝生部长的呼应,不但给大众吃了一颗“定心丸”,更是给塑胶跑道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2016年下半年,“毒跑道”事件愈演愈烈,一度引起社会热议。最严重时,国内校园体育场地施工几乎全部停工、停滞,部分省市对已建跑道全部重新进行实地检测,为教育系统和体育设施行业的从业者都带来极大经济损失。

  陈宝生部长的回应,直指“毒跑道”事件中暴露出的标准、招投标和责任监管问题,并透露了教育部新国标的制定进展。从中不难看出,未来教育系统对于规范塑胶跑道施工出台的相应举措,除了会对行业带来一定冲击,也蕴含着难得一遇的发展机遇。

  以下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关于“毒跑道问题”的提问(原话)、陈宝生部长的回答(全文版),以及本号对陈宝生部长回答内容的全文逐段解读:

  北京青年报记者:去年多地发生校园毒跑道事件,只要孩子入学的学校有塑胶跑道,家长就会非常担忧。那么目前,我国塑胶跑道“新国标”进展情况如何?我们如何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方面杜绝校园毒跑道?

  陈宝生:“毒跑道事件”是近几年舆论普遍关心的,社会关心、家长关心、社会关心,事件发生后,我们组织力量进行认真研究,对每一个事件都做了调查处理。从中我们发现一个重要原因,即跑道的建设从材料到工程、设计等等,没有标准或者标准非常陈旧。例如材料的标准使用已二十余年,非常陈旧,以及制度安排方面也有缺环,主要是招投标制度存在的缺环,我们招投标喜欢低价竞标,谁喊价低、报价低,谁中标。不是按照标准来办,没有质量意识。另外人才方面存在缺陷,学校老师、后勤人员对这一行不熟不清楚,所以多种因素综合产生毒跑道事件。

  那么怎么解决?我们认为主要抓三方面,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修订和新建标准。这两年我们和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合作,对跑道建设的材料、设计、建筑等方面分别制定标准。这个标准已经经过重复论证,今年上半年,要按照标准发布程序进行适应性调查,大范围的调查,这个程序完成之后,标准就要对外公布,将来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2016年下半年,以各省市为主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问题跑道事件的刺激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众面前,“史上最严”四字和塑胶跑道标准一起被舆论频繁曝光。出现问题后,从严、从重治理,这是行业在为过往自己欠下的历史问题还债,也是对问题的回应。

  教育部新国标的出台,也许从惯例上来说,部分专业参数会低于大多数已经出台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但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去适应新国标体系下的检验检测和监管验收机制,将真真切切成为他们自身生死存亡的一次考验。】

  第二件事,在制度上作出修改,招投标制度不是根据报价低来决定中标的,而要按照标准和质量要求来办,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后代。

  【“毒跑道”问题出现后,被诟病最多的就是现行招投标制度。从流程上来看,目前使用的制度体系不可谓不完整,但却忽略了最重要的问题:唯低价中标之下,谁来保证产品质量?对于很多优秀的企业来说,这反而是正在面临的巨大难题。投入巨大精力研发新品,优质产品却在市场上逐渐被低价产品所淘汰。

  对此,陈宝生部长提出要按照标准、质量要求来办。一旦制度问题得以解决,将会是教育部门对“工匠精神”最好的回应,也是国内塑胶跑道生产、施工行业即将大“洗牌”的先兆。】

  第三件事,落实责任。我们和几个省区签订了备忘录,落实地方政府监管的责任,责任落实了,我们才能逐步减少这些奇葩的事。奇葩的事都是责任缺失的函数,作为教育部门角度讲,像跑道这一类的设施,在建设程序上,最好实行“代建制”,谁中标谁代建,建完之后交钥匙工程,给学校使用。学校不会搞就不要搞,不会做饭就上餐馆吃,不然自己做很难吃,还容易食物中毒,这就奇葩了。

  【术业有专攻。依照“交钥匙”的施工模式来说,未来的校园塑胶跑道工程极有可能成为“房地产式”流程。学校作为业主,只需要拥有购买需求,就可以拿到在多方监管下的优质产品。

  专业的施工、验收、质检,乃至出现问题后的追责,都将有相应的权威部门负责。将过程明细化、流程简单化,层层落实的责任制,让校方能够拿到放心产品的同时,也彻底堵住不良企业可钻的空子。】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本行业信息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会观点,内容仅供参。

Copyright © 2013-2024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835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