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

失业三个月的我,准备去美团上班了…| 解读2019中国健身行业数据报告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20-03-16点击:
        来源:中国台州网
 
        1、一只蝙蝠的锅 2020年因为一只蝙蝠的故事使得很多线下门店遭到重创,目前已经3月份了,但还没有收到门店复工通知,距离门店开业好像遥遥无期。据劳动报获悉,目前美团骑手新增7.5万人,其中37.6%是来自健身教练等生活服务业。
 
        蝙蝠说,我是无辜的疫情影响了企业经营,打乱了2020年的规划,教练半待业在家,有部分人选择尝试线上发展,拍摄短视频、直播;有部分人开始寻找离家近,好上手工作,暂时短期过渡,缓解一下经济压力。 据Boss、拉钩等招聘网站数据统计,因为疫情原因今年更多的居住三、四线城市的人,放弃了曾在一、二线城市的工作岗位,他们变得更加渴望离家近一些的工作,更加珍惜能陪伴家人日子。 因为这只蝙蝠,使得2020年的开年离职率变得异常的高。有的人主动离职,也有的人被动离职了。 这是50年一遇的非正常情况,那么正常的环境下,教练的多长时间下选择离职跳槽呢?  2、教练平均跳槽周期 数据显示40.7%的教练会在1年内跳槽,这意味着每招聘5名教练,就有2名教练会在1年内离职,这将直接增加场馆的人员招聘成本和培养成本。
 

 
        图表【教练平均跳槽周期】 教练的频繁跳槽与流动、流失,从侧面上也说明了健身行业场馆与教练之间的供求关系不平衡,但在这里小螺想说一句,【不会游泳,换多少个游泳池,都没有用】。跳槽可能解决不了你技术性的问题。如果你能坚持2-3年以上在一家良性公司发展,那积累的资源以及经验将是你重复跳槽基层工作的3倍好处。这里也反应了教练普遍缺乏了职业规划。因为我们都知道,在一家公司发展3年是比3年跳3家公司来的更好一些的。 3、教练跳槽的原因 虽然教练普遍缺乏职业规划但他们都非常重视未来的发展前景,因为有55.3%的教练是因为看好行业未来的发展而进入行业的。教练从一个机构离职的原因,66.5%的人因为有更好的工作机会。
 

 
        图表【教练离职的十一个原因】 而其它因素如工作强度大、收入低、同事相处不融洽、成就感低这些因素排名相对靠后,可见教练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职业发展和突破。 除此之外,教练与老板的认知存在差异,这也是影响跳槽离职的矛盾点。在老板的认知视角,“经营模式较落后”、“同行恶性竞争严重”、“黑私教现象普遍”包揽了问题排行榜前三。在教练眼中,“经营模式较落后”“经营管理混乱”和“老板管理者思维传统”。 这个认知的差异也是教练跳槽或者离职的潜在原因。
 

 
        4、企业三大共同体 工作就和谈恋爱似的,有的人出现只是和你谈个3个月恋爱,热恋结束就离开了;有的人可能和你爱的死去活来,但是一段时间后,最终不适合,选择了分道扬镳;也有的人出场顺序比较晚,但是能够和你白头偕老。无分对错,只是目标不同罢了。 企业中也是如此,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本质是某种形式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一般有三种形态: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利益共同体 什么是利益共同体?我是来赚钱的。我帮公司赚钱,公司给我分钱。但如果我怎么努力,公司也不赚钱,那说明我们不是最合适的利益共同体。你另请能帮你赚钱的高明,我也去我的价值能真正兑现成货币的地方。给我涨50%工资,我愿意接受挑战。这叫利益共同体。 事业共同体 有一些比较聪明的员工明白,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必须有一个取舍;风险大小和收益多少之间,有一个平衡。愿意投资自己应得的、无风险的短期收益,或者获取有风险的、长期的但是更大的回报,这项投资就叫做:事业。比如自愿降50%工资,负责新项目,如果项目做成了,公司将给予500%的收益,愿意接受挑战。这叫事业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 那什么叫命运共同体呢?成为公司的股东,在企业困难之时自愿降薪之余,还拿了100万投资公司,帮助公司渡过难关,一旦成功渡过就能拿到5000%的收益。敢于把自己的既得利益也赌进去。这时候,因为有了共同的不能失去的东西,你们就真正的同生共死,成为了命运共同体。  为何教练职业跳槽率这么高呢?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员工和企业出现了错位看法:一方想共担风险,一方想稳定利益。 最后来一波灵魂质问,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对企业的员工,你是选择抄底还是抛出呢?注释:抄底,原意是股票在下跌的时候买入,这里指目前有大量优秀教练待业在家,是吸纳人才的好时候。抛出,原意是股票在亏损或者营收后抛售,这里指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断臂自保,一切只为了活下去。以上两种方式不分对错,屁股决定脑袋,面临的处境不同,自然立场不一,欢迎评论区互动。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本行业信息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会观点,内容仅供参。

Copyright © 2013-2024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835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