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游泳、滑雪(包括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公告要求,目前开展目录所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告,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并于公告公布后6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同时,公告提醒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特点,服从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诫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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