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新闻 > 协会新闻 >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第二次起草工作会召开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21-07-05点击:
        6月29-30日,由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组织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二次起草工作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第二次起草工作会)在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利召开。
 
 
        本次起草会主要围绕“会议任务要求”、“各组标准编写工作进度及标准草案稿讨论”、“各工作组下阶段工作及时间节点”展开详细讨论。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田旭,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科技标准部主任张小晶,以及来自行业协会、检验研究院、生产企业等11家单位的15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为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体教融合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教学设施场地建设,提升体育器材的安全性能,早在今年1月6日,标委会就开始着手中小学体育器材国家标准制定工作,面向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征集标准起草单位。之后,标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计划号:20204966-T-469)国家标准启动会”,说明了标准制定方向和内容,并按照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品类分成了传统型器材、智能器材和球类器材、游乐设施和其它三个标准起草工作组,对标准起草组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组工作的时间节点。
 
 
        在此次举行的国家标准第二次起草工作会上,三个标准起草工作组分别对标准草案稿编写内容进行了充分解读。各工作组成员纷纷表示,由于体育器材是学校重要的物质资产,其中,传统型器材、智能器材、球类器材、游乐设施以及其它类体育器材,都将按照各自的规格配置标准、安全要求以及使用方法分组进行标准研制,因此,《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对行业规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同时,会议对《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草案稿中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要求、试验方法及附录等章节内容展开深入讨论。各工作组通过反复查找有关数据、不断探讨技术指标要求,并对标准内容逐条、逐句进行研讨后,最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的编写工作,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草案框架。
 
        针对《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草案稿内容,各参会代表经认真阅览后,从标准应用方向、主要技术、语言逻辑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及修改,并对标准草案中存在歧义的地方进行了标记,以便会后再论证。
 
 
        此外,会上还确定了各工作组的后续工作分工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下一阶段,按照工作计划,将由相关负责人带领工作组成员在7月5日之前,完成“材料和有害物质限量”、“结构要求”、“静载荷、稳定性及表面质量”、“电气安全”、“高低温、安全使用寿命”、“智能化”等试验方法的编写工作,并对标准标识、标注进行审查、提交标准编制说明;随后,将各项标准进行汇总,对标准格式进行调整;检查无误后,交由张小晶秘书长及其他负责人进行引用标准查新;最终,在7月25日之前,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
 
        张小晶秘书长对《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各工作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标准草稿的严谨和专业性给予了肯定。她表示,希望各工作组成员能够发挥专业水平,全心投入到之后的编制工作中去,为加快推进“体教融合”贡献力量。

Copyright © 2013-2023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835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