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筹建 运动鞋标准工作组的复函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时间:2021-03-19点击: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成立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动鞋标准工作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筹建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动鞋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其编号为SAC/TC291/WG 4(拟)。复函之日起一年时间为工作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具备转正条件,正式批准成立工作组。
按照《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管理办法》规定,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对标准工作组提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批准发布及标准实施进行管理。标准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将标准工作组的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筹建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征集委员。工作组筹建单位按照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发函征集委员人选,并将征集委员函在本单位和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网站上公布。
(二)拟定工作组组成方案。根据委员人选征集情况,筹建单位与包括委员推荐单位在内的有关方面协商形成工作组委员组成初步方案。
(三)研究标准体系框架。筹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工作组所负责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进行研究,形成本领域标准体系表。
(四)提出拟研制的标准计划项目清单。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组负责的标准领域,与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协调,提出拟研制的标准计划项目清单。
(五)拟定工作组组建方案。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准备工作组组建方案材料(清单见附件1),并将组建方案报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查。
(六)报送工作组组建方案。筹建单位将组建方案报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核批复,同时将工作组组建方案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tandard@sportshow.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动鞋标准工作组申请成立材料)。组建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通知筹建单位进行修改或调整。
二、注意事项
筹建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当在60天内完成工作组筹建工作。筹建过程中筹建单位应加强与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联系,做好工作组筹建组织协调工作。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工作组筹建工作。
联系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7号楼A座四层 邮编:100061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科技标准部
联系人:王 枫
电 话:010-87108881-421
E-mail:standard@sportshow.com.cn
附件:
1、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动鞋标准工作组组建方案材料清单
2、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管理办法
3、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工作组守则
4、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工作组登记表
5、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工作组委员汇总表
6、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工作组委员登记表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